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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来源:深圳侦探 发布时间:2024-11-27 次浏览

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一般归登记方,但要给另一方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的经济补偿,因这部分属夫妻共有财产。实际分割会综合考虑双方资金投入和婚姻存续期等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

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前房产卖了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第一种情况:若该项房地产在婚前置办阶段便已单独归属于某一方当事人,那么即便在后期将其出售并获得了货币收益,这些资金也并不构成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范畴。

第二种情况:在常规的婚姻延续期内产生的各类财产大多被认定为是属于双方夫妻的共有财富。比如,由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所衍生出的资金资产;通过生产、经营、投资方式所积累下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等无形财富中的预期收益等等,皆成为这对夫妇的公共资产,并且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可以平等地行使和处置这部分财富的权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前房产卖掉后的钱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关于婚前房产变现并重新购置物业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具体情况需根据事实进

行分析。例如,若您与另一半在缔结婚姻之前便已将原本拥有的独立住房的全部价款支付完毕,并且在后续出售此套房子之后,利用售出所得款项再次购买了一栋新建住宅,在此种情况下,新建住宅通常会被视为两位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鉴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妇双方使用共同积攒的资金购买物品,一般被理解为属于两人共有的财富。

然而,如原始的婚前房产是由您独自支付首付款,且在出售该物业后所获得的大部分款项用于偿还原住房的贷款,而剩余的部分资金再次用于购买新的房产,则此项新的房产可能仍然视作您个人的资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补偿。这是因为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相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