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权有争议怎么解决
监护权纠纷,先经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机关指派监护人。异议者可向法院申请重指。各方亦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法院将依最利于被监护人原则裁决。期间,若无有效保障措施,上述机构可暂代监护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监护权纠纷如何选择调解方式
监护权纠纷可选择调解方式如下:首先,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通过沟通交流,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监护安排。若自行调解困难,可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有关组织申请调解,这些组织熟悉当地情况,能依据公序良俗等进行调解。还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专业的调解人员,能运用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促使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过程中,各方应坦诚相待,尊重对方意见,以解决纠纷、确定合适的监护人为目的。总之,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调解方式,有助于妥善处理监护权纠纷。
三、监护权争议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监护权争议诉讼流程如下:首先,起诉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理由。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材料。双方
如果监护权存在争议,首先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判决。同时,在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