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深圳暗箭调查公司!​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图片名

全国服务热线:13242832007

新闻中心 NEWS

电话:13242832007

手机:13242832007

邮箱:13242832007

地址:深圳市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11号方大大厦

公司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动态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怎么处理

来源:深圳侦探 发布时间:2024-12-23 次浏览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怎么处理

一、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怎么处理

离婚时,共有房产分配常见处理模式有:协商分割和法院裁决。若协商一致,按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考虑出资比例、婚姻时长和房产需求等因素裁决。获房产一方需承担剩余房贷,并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进行分配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配通常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一般也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先计算出房产的原始价值和增值

后的价值,增值部分=增值后的价值-原始价值。然后按照夫妻双方的出资比例、贡献大小等因素来确定各自应得的增值部分份额。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等情况,通常会平均分配。但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增值的部分,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总之,具体的分配方式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判定。

三、离婚时彩礼返还的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离婚时彩礼返还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标准方面,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全额返还彩礼;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共同生活时间等因素酌情返还部分彩礼;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应酌情返还,一般以离婚时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为标准,以生活困难为考量,比如给付彩礼后,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等。需注意,实践中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判断。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处理方式。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间、对房屋的需求程度等因素来判决。如果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